申请办理签证停留所需材料
一、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三、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四、申请停留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 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由派出所出具)。
2. 健康证明(需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进行体检)。
3. 公安部门出具的没有犯罪记录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开具)。
4. 在职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
5. 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的复印件。
6. 经费保证(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在中国境内的亲属提供的经济担保,保证能够支付在中国境内期间的食宿、医疗及往返机票费用等并提供相关证明)。
7. 在临时入境地申请停留超过3个月的需提供当地三甲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8. 有确定日期离境的证明(如:机票订单)。
9. 备案登记表(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填写完整并盖章)。
10. 申请人在本市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11. 在本市亲友的书面信及与申请人关系证明。1
2. 本市公安、安全、金融等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材料(非申根签证)。1
3. 在华购买、租住房屋合同、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函及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1
4.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1
5. 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