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人文签证有效期详解
一、有效期定义
有效期是指签证从签发之日起允许持证人入境的时间期限,这一时间期限内持证人无论哪天入境都可以。但超过这个时间期限,则签证变为无效签证。
二、有效期的确定
一般国家发给3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也有的国家发给1个月有效的入境签证。有的国家对签证有效期限制很严,如德国只按申请日期发放签证。过境签证的有效期一般较短,在大多数国家,持过境签证单一次出境有效,少许可作两次出境有效。
三、注意签证延期的规定
外国人如要延长签证或变更签证种类、缩短停留时间、增加入境次数,应在签证到期前提前向申根国申请,并提供原来持有的证明材料或有效的旅行证件。
申请延长签证,原则上讲所需时间较短。通常情况下,可向外国人签证登记处免费申请延期2个月。但根据情况,有关部门可能收费。第一次延期的停留期限不超过3个月。收费标准:延期不超过10个日历日-10,延期超过10个日历日-20。
如持照人客观原因来不及在签证有效期内申请延长签证,或离境时间远远超过签证有效期,可给其签发一次性出境签证或另外给予签发新的旅行证件。不过,原则上应尽可能办理延长签证的手续。
四、注意签证停留期的规定
签证的停留期是指准许持证人在停留国境内停留的时限,即可入境的外国人所持外国人签证或居留许可允许入境后的停留时间。对某些持外国人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可根据其要求允许在境内停留的期限分别确定一个入境日期和停留期限。在确定外国人入境日期时,通常应以其所持证件正式生效的日期或给予的居留许可签发的日期为准;在确定其停留期限时,通常应根据其入境目的及入境后的活动情况等,在其所持证件正式生效的范围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限内合理确定。原则上讲,允许入境之后允许停留的时间不能超过签证中规定的允许入境的最长期限。